

创建时间:2019-03-17 浏览数:508
首先警方的思路:
我们用演绎法来思考 大前提:子弹从三楼射出,杀死人的是一把m1944卡宾枪。 小前提:阿普里尔当时在三楼,不久前他买了一支m1944卡宾枪。 结论:阿普里尔是凶手。
这个思路感觉是毫无破绽的,大小前提都可以联系在一起简直就是天衣无缝!但是警方的思考太单一了,他们应该调查所有在那个大厦三楼的人。可能阿普里尔只是个巧合,可能是从三楼的其他地方射出来的。还有两种可能是:1.有人早早的就在那摆好了枪支,躲到了别处,等到受害者来了以后他按下了按钮,枪就自动射击了。2.有别人在哪里准备射击,被阿普里尔发现两人进行了打斗,混乱之中某人碰到了枪使其发射子弹。
这些都有一定的可能性,不是说警方思考的不对,而是说还有多种可能性警方没思考到。这就是警方的疏忽,整个案件可能就是应为这个无法破案!